AIGC侵权赔偿到底怎么算,实践中争议特别大。有的权利人主张按点击量算,说每次传播都对应一次侵权获利;有的则坚持按授权费算,认为正常许可费才是填平原则的基准。法院通常不会一刀切。点击量路径看似客观,但难点在于如何剔除自然流量、机器人访问和合理使用部分,往往需要平台后台数据配合,举证成本高,且点击与损害之间未必成比例。授权费路径更贴近市场交易逻辑,尤其在有可比许可合同的情况下,法官更愿意参照行业惯例,但问题是AIGC场景下授权费本身缺乏成熟定价体系,同类作品许可费可能差异巨大。实务中,法院倾向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为优先,难以计算时再考虑侵权获利,点击量常作为获利推算的参考因素而非直接乘数。更常见的做法是综合考量侵权内容占比、传播范围、主观过错和合理许可费,酌情确定赔偿额。所以,单靠点击量或单靠授权费都不保险,关键是证据能不能把计算逻辑撑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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