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香港打工仔 sign 完 employment contract 就以为万事大吉,随手扔在一旁的 employee handbook 反而没人细看。其实这本小册子藏着不少隐形权益,一旦出事,它随时比合约更关键。
先说个常见盲区:病假纸。香港《雇佣条例》规定,员工放取有薪病假须出示注册医生签发的病假纸,但公司手册若写“须于上班前两小时通知主管”,这条内部规定不具法律效力,不能凌驾法例。换言之,你按法例交假纸,公司不能以“没提前通知”为由扣粮。手册写得再漂亮,大不过法例。
另一重点是花红与年终酬金。很多手册白纸黑字写“酌情发放”,但若公司过去连续几年按固定公式派发,法庭有可能视之为合约隐含条款。所以别只顾看“酌情”两个字,翻翻过往粮单和内部通告,保留记录更实际。
至于离职通知期、代通知金计算、年假累积方法,手册与合约若有出入,一般以对员工较有利者为准,但前提是你手上要有白纸黑字。建议入职时把手册与合约对照看一遍,有疑问先问 HR,并保留电邮记录。别等到离职拗数才翻箱倒柜找那本手册,到时它可能已经改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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