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打工仔女,辛辛苦苦返工,当然要识得为自己争取应有嘅假期权益。好多人以为年假同病假好简单,但原来当中都有唔少细节,一唔小心随时蚀底。
先讲年假。根据《雇佣条例》,雇员做满一年就可以有七日有薪年假,之后每年递增,最多可以去到十四日。但要注意,年假系按受雇年资逐年递增,唔系一入职就有十四日。如果做满两年,就会有八日,如此类推。另外,年假日期要由雇主同雇员协商,如果倾唔埋,雇主可以指定日期,但必须畀至少十四日前通知。如果离职时仲有未放嘅年假,雇主需要按比例计算同埋以工资代替。
至于病假,香港法例下,雇员累积嘅有薪病假最多可以去到一百二十日。要享有有薪病假,首先要连续受雇满一个月,并且有注册医生发出嘅病假纸。头十二日嘅有薪病假,雇主需要支付每日工资嘅五分之四。如果病假超过十二日,就要视乎累积嘅病假日期同埋是否连续四日以上。记住,病假纸一定要载明放取病假嘅日数,否则雇主有权唔承认。
总括来讲,年假同病假嘅计算虽然有法例依据,但实际运作时,雇主同雇员之间嘅沟通都好重要。打工仔女最好保留好所有假期记录同医生证明,万一有争拗都有据可查。识得法律,先至可以真正保护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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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一点,病假纸除了写明日数,最好也保留医生纸正本或副本,因为部分雇主会要求核对。另外,如果离职时年假补偿有争议,可以找劳工处求助,他们提供免费咨询和调解服务。记得定期备份假期记录,电子版也方便随时查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