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个月出粮,大家最紧张的就是那张工资单。但很多人扫一眼总数就收起来,其实里面藏着不少法律细节,搞懂了才能保障自己。
先讲最基础的:工资单上必须列明“工资期”,即这段薪水覆盖哪段日子。如果雇主拖到月中才出上月粮,而工资单没写清楚,万一离职时计算年假薪酬或代通知金,就容易起争执。
再看“基本工资”和“津贴”分开列。香港《雇佣条例》规定,法定权益(如遣散费、长期服务金)是按“工资”计算的,而工资不包括雇主提供的住房、教育等福利。有些公司把底薪压得很低,其余全部算作“佣金”或“奖金”,表面上看总数不少,但一旦计算疾病津贴或法定假日薪酬,基数就缩水了。所以,看到工资单上基本工资偏低,要特别留神。
还有“扣款项”。除非是法例允许(如强积金供款、法庭命令),或雇员书面同意,否则雇主不能随意扣薪。如果工资单上出现“行政费”或“培训费”这类扣项,你完全有权质疑。
最后,保存好每期工资单。一旦发生劳资纠纷,这是最有力的证据。看完这些数字,下次出粮时,不妨多花两分钟核对一下,别让辛苦钱糊里糊涂地过了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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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一点:工资单最好也留意“固定发放日期”,《雇佣条例》规定工资到期后7天内必须支付,拖太久可向劳工处求助。另外强积金供款那栏,雇主和雇员部分应分开列明,别只看总数。保留工资单建议同时存电子和纸质版,离职后也至少留几年,报税或追讨都用得上。
补充一点:佣金和奖金是否计入“工资”其实要看雇佣合约怎么定义,有些公司会写明“酌情发放”来规避。建议入职时就把合约和工资单对照看,尤其确认基本工资是否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。另外强积金供款那张月结单也留着,和工资单一起对,扣款有没有多扣一目了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