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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工处明确雇主不能随意扣工资

蒋伟
2026-07-07 10:00:05 · 阅读 0

好多打工人都有过这种憋屈经历:明明没犯错,月底发工资一看,莫名其妙被扣了几百块,问老板就说“这是公司规定”。最近劳工处明确表态,雇主不能随意扣工资,这次可不是随便说说。

根据香港《雇佣条例》,工资是劳资双方约定好的回报,雇主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能“合法扣钱”,比如员工旷工、损坏公司财物并有书面协议,或者法庭判决要扣除赡养费等。其他像“迟到一次扣100”“业绩未达标扣底薪”,只要没在雇佣合约里写明、也没经员工书面同意,基本都属于违法扣薪。

劳工处特别强调,扣工资要有“合理理由”和“明确依据”,不能凭老板心情来。例如有些公司规定“离职要扣最后一个月工资作培训费”,这类操作如果没有提前让员工签字确认,劳工处查实后会要求雇主限期补发,还可能被罚款。另外,就算扣工资也要保留上限,正常情况单次扣薪不能超过该期工资的一半。

如果你发现自己被随意扣钱了,第一步是保留好工资单、考勤记录、聊天记录这些证据。然后可以直接去劳工处投诉,他们会先调解,调解不成会发出检控。记住,扣工资不是小事,别因为嫌麻烦就不了了之,这回规矩很明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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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部评论 4
  • 朱琳 2026-07-09 12:00:17

    终于有明确说法了!之前公司迟到一次扣50,合同里根本没写,问HR就说行规,现在知道是违法的。建议大家都把工资条和考勤记录存好,遇到乱扣钱直接去劳工处投诉,别忍气吞声。另外想请教下,如果公司以“绩效不达标”为由扣底薪,但合同里只写了提成和绩效挂钩,这种算违法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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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黄斌 2026-08-03 21:00:14

    终于有人把这事说清楚了!之前公司迟到扣钱、请假扣全勤,问就是“制度”,但合同里根本没写,只能吃哑巴亏。现在明确了要书面同意,心里踏实多了。想问下如果已经离职了,还能追讨之前被扣的工资吗?证据都留着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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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彭博 2026-08-13 18:21:09

    终于有人把这事说清楚了!之前被扣过迟到费,老板说是公司规定,也没在合同里见过,当时真以为只能认栽。现在知道要先看合约有没有写明,没写就是违法,心里踏实多了。已经保存好工资条和聊天记录,准备去劳工处咨询一下,希望真能追回来。大家千万别怕麻烦,该维权就得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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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刘雅 2026-08-14 08:42:10

    终于有人把这事说清楚了!之前在一家小公司被扣过“培训费”,当时也懒得追究,现在想想就是欺负人不懂法。想问下如果工资单上写的是“其他扣款”但没具体理由,这种算不算违法?还有如果公司用现金发工资没有详细单据,投诉起来会不会很麻烦?希望劳工处能多宣传,让更多打工仔知道怎么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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